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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新增登錄「三義木雕」為本縣傳統工藝暨認定保存者「賴永發」。

刊登日期:2021/3/31
發文日期:2021/3/17
發文文號:府文資字第1100002711B號
主旨:公告新增登錄「三義木雕」為本縣傳統工藝暨認定保存者「賴永發」。
發文機關:苗栗縣政府
依據:文化資產保存法第91條暨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、第4條、第5條及第6條。
公告事項:一、項目名稱:三義木雕。
二、類別:傳統工藝。
三、登錄項目內容描述:三義木雕源於日治時期,融合漢式與日式雕刻工藝基底,自天然奇木雕刻發展為台灣木雕重鎮,產業發展迄今已有一百年,能反映時代、地域、族群之審美觀與地方特色。
四、保存者基本資料:
(一)保存者姓名:賴永發。
(二)所在地:苗栗縣三義鄉。
五、登錄與認定理由及其法令依據:
(一)登錄理由:
1.三義木雕源於日治時期,融合漢式與日式雕刻工藝基底,自天然奇木雕刻發展為台灣木雕重鎮,產業發展迄今已有一百年,具有文化脈絡。三義吸引眾多木雕藝師駐點創作,投入神像、人物、花鳥、蔬果、動植物雕刻等領域,延續傳統木雕工藝發展軌跡,並展現奇木巧雕等技法表現風格與藝術價值,具可追溯歷史脈絡與持續累積發展之軌跡,反映地方特色且具代表性。
2.符合《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》第2條第1、2、3、4款之登錄基準。
(二)認定理由:
1.賴永發先生師承新竹許錦相漢式傳統雕刻,從事木雕工藝40多年,熟悉漢式木木雕技術,擅長鏤空圓雕技法以及「清底」技術,作品以人物、花鳥見長,曾獲文建會第三屆、第四屆民族工藝獎佳作,台灣區木雕創作比賽優選,第一屆傳統工藝獎雕塑類三等獎,第四屆國家工藝獎入選等獎項。
2.賴永發先生掌握相關技術,並具有高度傳習能力與意願。
3.賴永發先生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,符合傳統工藝保存者認定之條件。
4.符合《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》第4條第1、2、3款之保存者認定條件。
六、本公告期間為30日,對於本公告內容不服者,請於公告期滿之次日起30日內,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9條、訴願法第14條、第56條及第58條規定,善具訴願書1式3份及本公告影本,於法定期間內逕送本府,經由本府向訴願管轄機關(文化部)提起訴願(以實際收受訴願書之日期為準,而非投郵日)。
附件:
  • 新增登錄傳統工藝三義木雕及保存者賴永發公告表
  • 版權所有 © 苗栗縣政府|36001 苗栗市縣府路100號(第一辦公大樓)、36046 苗栗市府前路1號(第二辦公大樓)
    電話:1999(限苗栗縣內撥打), 037-322150(外縣市)
    服務時間:上午8:00~12:00、13:00~17:00(彈性上班時間:上午8:00~8:30)